轮胎吊要对制动器、吊钩、钢丝绳和装置等部件按点检卡要在使用工作签进行要求检查,应予排除发现的异常现象。操作者在确保运行轨道上没有人的时候,才可闭合主电源。 1、每班人员在一次起吊重物时(或负荷达到大重量时),应在吊离地面高度0.5米后,重新将重物放下,检查下制动器性能是否可靠,确认无误后方可进行正常作业。 2、在启动轮胎吊前,工作人员如果进行下列操作作业,并按规定鸣铃警示: (1)起升、降落重物,开动大、小车行驶时; (2)在视线不清楚的地方,起重机行驶通过时,要连续鸣铃报警; (3)起重机行驶接近跨内另一起重机时要做出警告,避免撞车。 (4)若有人在吊运物体旁边时,要及时做出警告,待人避开时方可进行作业。 3、司机在起重机操作运行中应按统一规定的指挥信号进行操作,不能私自行动。 4、在轮胎吊工作中突然断电时,应将所有的起重机控制器手柄置于“零”位,在重新工作前检查起重机动作是否正常,确认正常后,方可进行操作。 5、起重机大、小车在正常作业中,严禁开反车制动停车;变换大、小车运动方向时,将手柄置于“零”位,使机构完全停止运转后,方能反向开车。 6、两个吊钩的轮胎